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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泰土告字[2012]001号)

发布日期:2012-02-03 16:05:59信息来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监管系统)行政区:温州市泰顺县公告类型:公开公告浏览次数:
泰土告字[2012]001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泰顺县罗阳镇桃花园南侧TN-03地块;出让面积:17181平方米;合同定金:成交价的40%;

宗地编号:  3303291002050001 宗地面积:  194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泰顺县罗阳镇西外村桃花园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36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0万元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为现状土地条件 基础设施:五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得人受让本宗地后,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司)进行开发。
    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在报名时事先申请约定,且申请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申请约定一致。对事先申请约定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对事先未申请约定,土地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须分环节征收契税。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2月15日2012年02月22日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2月15日2012年02月22日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二楼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22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2月22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2月23日15时00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举办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8时至2012年3月7日下午3时,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设置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或其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出让用地红线范围外的道路、边坡及东南两侧部分用地的土石方工程由受让方代为实施,相关建设费用由罗阳镇政府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二楼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开户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泰顺县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231000000646348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2012-02-03
截止时间:20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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