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泰顺县罗阳镇桃花园南侧TN-03地块;出让面积:17181平方米;合同定金:成交价的40%; | 宗地编号: | 3303291002050001 | 宗地面积: | 194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泰顺县罗阳镇西外村桃花园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36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 | | 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内为现状土地条件 基础设施:五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得人受让本宗地后,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司)进行开发。 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在报名时事先申请约定,且申请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申请约定一致。对事先申请约定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对事先未申请约定,土地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须分环节征收契税。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2月15日 至 2012年02月22日 到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2月15日 至 2012年02月22日 到 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二楼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22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2月22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2月23日15时00分 在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举办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8时至2012年3月7日下午3时,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设置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或其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出让用地红线范围外的道路、边坡及东南两侧部分用地的土石方工程由受让方代为实施,相关建设费用由罗阳镇政府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樱花路39号(原泰顺县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二楼 联 系 人:林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开户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泰顺县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23100000064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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