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扩大矿区范围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浙矿交公开[2011]020号
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扩大矿区范围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
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
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
2、矿区位置:矿区位于洞头县城区北西276°方向直距10公里的霓屿乡南西侧,行政区划属霓屿乡。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扩大后的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1382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坐标见表一。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证之日起4年。
6、生产规模:130 万立方米/年(约350 万吨/年)。
7、矿区资源量:经浙土资储备字〔2011〕51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矿区范围扩大部分新增的资源储量482.86万立方米(1247.19万吨)。
表一:矿区范围坐标表 (1980西安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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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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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83721 , 40603014
2 , 3083660 , 40603149
3 , 3083537 , 40603298
4 , 3083304 , 40603167
5 , 3083329 , 40603100
6 , 3083360 , 40602785
7 , 3083446 , 4060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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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自+283.2米至+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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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据洞头县国土资源局会议纪要(〔2011〕25号),确定采矿权协议出让价为2064.97万元。该价格不低于经省厅备案(浙土资矿评备〔2011〕126号)的评估价2064.97万元。采矿权出让所得上缴省级部分按照浙土资发〔2009〕38号文件规定减缴50%,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当地财政专户,并按规定上划。采矿权出让所得缴当地部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确定。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