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工程咨询人员,在工作中会遇到项目涉及待置换用地的情况。经过网上搜索,对待置换用地的概念及如何置换、置换如何定价、哪些土地可以进行置换、如若待置换用地当年没有用完如何处理等等有关程序和规定不甚明了,希望能够帮助释疑。谢谢!
答:“待置换用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一种规划用途区(不存在置换的定价和年度置换的量的问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省对待置换用地制定了严格的用途管制规则,必须是有条件地使用,即占用待置换用地范围内的耕地,必须做到“先补后占”,以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不变。对已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的待置换用地,在依法办理农转用手续后,可进行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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